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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前,河北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

    信息发布者:辉1977
    2020-07-18 10:00:44   转载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将积极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重型柴油车加装改造污染控制装置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实现基本淘汰“清零”。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管控。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严格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切实消除“冒黑烟”现象。


    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的要求,自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执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从1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重型汽车新车注册、登记前的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检查;年底前,完成在用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联网年度任务目标。


    同时,在全省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系统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对排放超标机动车实现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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